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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渡学校关于中小学“五项管理”学生手机管理

【来源:姚渡学校关于中小学“五项管理”学生手机管理 | 发布日期:2021-09-18 】

姚渡学校关于中小学“五项管理”学生手机管理

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德育处审批。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周末放学班主任返回学生。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立即收存至期末。

(四)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寝室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五)我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班主任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德育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将各班学生手机的管理纳入班级考核。具体办法由德育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