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动态 > 校园新闻 > 正文

姚渡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来源:姚渡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 发布日期:2023-12-11 】

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学校校长办公

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的规定要求,规范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姚渡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做出如下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党支部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会有关决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青白江区姚渡学校议事决策范围

第四条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决定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下列重要事项应在中国共产党青白江区姚渡学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前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议:

1.学校章程及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校园建设等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的重要改革措施和基本管理制度等;

2.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设置与调整方案,学术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方案;

3.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教师等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等重要事项;

4.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大额度支出和年度追加预算,重大捐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5.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

6.国家和地方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等学校重大项目的设立和安排方案;

7.学校教育教学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8.区级及以上表彰推荐、校级重大表彰表扬事项;

9.校园文化建设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事项;

10.教职工薪酬体系、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惩处和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11.校长认为需要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12.成都市青白区姚渡学校党支部认为需要先由校长办公会审议的事项。

第六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加强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的工作措施;

2.执行学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或决议事项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3.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4.组织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事项;

5.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课程体系建设和调整,教材编审,年度招生就业和学生毕业等重要事项;

6.学校教研科研项目设立、经费管理、成果申报奖励等重要事项;

7.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与解聘、政纪处分等事项;

8.学生学籍管理、奖励及违规处理等重要事项;

9.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执行,大额度支出和年度追加预算的执行,大额度资金调动、使用和运作的具体安排,以及财务管理与监督审计的重要事项;

10.学校重大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学校资产的管理和保护中的重要事项;

11.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事项;

12.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加强与社会、家庭联系的重要事项;

13.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和教职工大会等有关行政工作提案、意见办理事项;

14.其他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事项;

15.按规定需要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三、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学校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七条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1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经校长同意可以随时召开。校长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校长办公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当在会期前向校长请假。

党委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可以邀请教职员工代表列席。

第九条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重要议题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学校党支部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学校支部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十条校长办公会议应当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议题相关部门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议议题实行一事一议制度。会议按照既定议程逐项进行,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议题时,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未到会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校长应当最后表态。

第十三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议题时,校长应当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研究讨论的事项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可由校长与分管校领导共同商议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校长办公会议通报。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六条校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均应如实记录,形成会议纪要。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四、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学校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第十七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学校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情况应及时向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议汇报。明确由相关部门负责的,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传达和督促检查。

学校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

第十八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学校各部门和个人应当及时执行;对执行不力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决策执行过程中需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需要复议的,按第九条规定重新提交议题。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则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学校办公室承担。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学校

2022年10月19日